忏悔实录 | 李元峰:从第一次收钱开始,我就步入了陷阱
01说悔
02书悔
基本情况
李元峰,男,1952年6月生,曾任四川省人民医院党委常委、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文体医卫委员会副主任等职;2016年3月,退休。
2020年12月,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9月,李元峰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被取消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1年12月,李元峰因犯受贿罪、贪污罪,一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
忏悔书节选
我的性格就是爱交老实友、爱帮老实忙,热情和不欠情。他们变着法的投我所好,让我认为他们很够朋友,我欠他们情。所以只要他们请我帮忙,我都尽心尽力……然后我没想到的是:他们哪里拿我这个人当朋友,完全是跟我担任的职务和手中的权力在交朋友,完全是在利用我,利用我的“帮个忙”为他们在医院赚大钱,也利用我在医院的影响力为他们发展关系,扩大生意……
我交友失察是我犯大错的第一步错误,我没有进行严格的筛选,也没有进行认真识别,社交圈也没有进行严格的净化。特别是我作为一个领导干部,交友不是个人私事,而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原则。还是习近平总书记说得好:“人情之中有政治,交往之中有原则,慎交友,交好友,随时心中要有一杆称。”在交往中要用政治眼光审视,决不能用感情代替政治、用私情代替原则。私人欠的情要用私人的方式去还,职务和权力永远只能姓公,不能有任何污染。不仅如此,作为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公私界限要分明,厘清交往边界,不越底线红线,依法用权、秉公用权、规范用权,头脑永远保持清醒,才能不犯我这样的错误……
我现在已经70岁啦,也已退休多年,已经没有机会用行动在原岗位改正我的错误、吸取我的教训,但我可以把这些迟到的认识和教训,希望能够警醒那些正在手握实权的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希望他们把握好自己,不要犯我同样的错误;我也要把我的沉痛教训讲给我的家人和孩子,吸取我的教训,以我为戒。今后有机会我也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教育我们医院的员工和下属,吸取我的教训,严格交友原则,严格帮忙原则,把好金钱关,不要误入陷阱,否则也会跟我一样成为一个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