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教育丨把国企当自家“后花园”,他损公肥私被查处!
日期:2023/08/14 浏览次数: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然而,极少数国有企业“一把手”丢失初心,破纪破法,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敛财的工具,最终落得名誉尽失,锒铛入狱的下场。眉山市仁寿县纪委监委查处的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朱云华就是这样的典型。
觥筹交错,他学起了“老板化”的行事作风
调查查明,2012年至2022年期间,朱云华利用职务便利,为19个工程项目承包商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现金共计260余万元。除了在商人老板身上捞钱,朱云华还把“国企”当作自家的“后花园”,在其中疯狂捞钱。
贪婪无度,他把企业当成自家“后花园”
渐渐地,周围人对朱云华的财产状况颇有微词,认为其生活开销远高于了正常收入。朱云华为避嫌并隐瞒其财产来源,想出了三招“应对之策”。第一招,是“无中生有”,请朋友帮忙,对外谎称他参与了朋友经营的客车生意。
边收边退,他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朱云华丧失了初心和理想信念,走上了贪腐歧途,把国企当成了自己的“家业”,并且采取多种手段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最终锒铛入狱,追悔莫及,广大党员干部应该引以为戒。
来源:廉洁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