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三轮第一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规定》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1日至3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电话:15181362599;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栋A座,联系人:王先生。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1日
(联系人:王淼鸿;联系电话:15181362599)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1.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并抓好贯彻落实。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重要内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每年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4次。3.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制定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至少1次定向转岗培训;补充生态环境保护人员,支持优先配备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至少配备1名生态环境保护人员。 |
整改责任单位 |
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整改目标 |
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提高集团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正确处理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企业主体责任,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确保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
整改措施 |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重要内容,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每年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少于4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补充生态环境保护人员,支持优先配备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负责人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议程,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年度计划。已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重要内容研究决策4次。已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在环保检查时将生态环境保护人员配置要求纳入检查范围,并提出问题,督促闭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