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成都路面材料基地维修更新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近期拟进行成都路面材料基地维修更新,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开展供应商选聘。
一、项目情况
采购人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竹路的成都路面材料基地项目将进行生产必需的维修和更新。现采购人拟采购一批物资设备,对厂区内改性沥青设备、生产区防护设施、沥青储罐、管道、发油平台等进行维修更新。现邀请具备相关业务经验的市场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出的清单供应物资设备并提供其配套必需的安装服务,包括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要求完善货物供应及安装实施方案,及时组织货物、材料的制作、交付安装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二、采购要求
项目计划于2026年3月底至4月初完成更新投入使用,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实际进度,按要求完成实施方案确认、交付安装、维护升级、保养。合同履行期限要求为3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确认,25个日历天内分批次完成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下列资格要求的相关材料或相关承诺书,并对所提供材料或承诺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资质。
(2)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具备至少1个同类沥青改性生产设备的供应或维修更新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选申请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与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及各所属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未发生上级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交的资料应当是真实、完整、可信的,不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形的:在签订服务合同前被发现的,视为废标;若弄虚作假的申请人被确定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但尚未签订服务合同的,比选人将取消该申请人的中选资格,并自动确认第二顺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比选人与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已经签订了服务合同的,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自动确认第二顺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比选人基于前述原因确认第二顺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的,若第二顺位中选候选人报价高于弄虚作假的申请人的,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应当以差价向比选人予以赔偿。
四、采购预算
本次公开比选采购采用含税总价包干的形式,项目最高限价67.80万元(包括测量、制作、加工、采购、包装、运输、安装、拆除、恢复以及设备、措施、人工、管理、利润、增值税,同时包括安装、更换及维修过程中损坏墙面、地面等恢复的全部的各项费用)。请申请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一次性报出不更改的价格,申请人超过限价或未报价均为废标。
五、比选文件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4日17:00前。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适时关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udaowl.com/)免费下载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有)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六、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3月6日上午10点,比选文件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A座2号楼8楼会议室。申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的申请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数量超过3家(含3家),比选人将于北京时间2026年3月6日上午10点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A座2号楼8楼会议室进行公开开标。
八、项目取消
合同签订后,如比选人在中选机构实际开展工作前取消项目或中选机构未开展实质性工作的,比选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也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双方签订的合同自动失效。
九、采购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候选人结果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hudaowl.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A座2号楼8楼
联 系 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32896
监督电话:028-86252112
十一、相关文件
附件: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成都路面材料基地维修更新公开比选文件.docx
四川蜀物路面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