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蜀物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与某国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1.四川蜀物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与某国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已具备公开比选条件,项目业主为四川蜀物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四川蜀物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四川蜀物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与某国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
2.1.2最高限价:【6.50】万元,其中:
2.1.2.1基础代理费不超过【2.30】万元;
2.1.2.2风险代理费不超过【4.20】万元。
2.1.3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2.1.4被告:某国有企业;
2.1.5诉讼标的:合计约475.86万元(涉诉金额可能变化,以实际为准);
2.1.6管辖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
2.1.7代理阶段:一、二审、再审(若有)、反诉(若有)、执行;
2.2服务期限:自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债权全部实现为止;
2.3服务内容:
(1)全面分析案情,对相关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与研究;
(2)梳理案件的证据资料,制定诉讼方案和策略;
(3)准备草拟起诉状、答辩状(如需)、代理词、证据清单等法律文书;
(4)代理与本案相关的一审、二审、再审(若有)(含反诉);
(5)向法院递交相应的文书和资料、领取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
(6)受比选人委托参加可能发生的诉讼程序(含参与案件庭审)、谈判、和解、调解活动,就调解、和解方案提出意见,并出具书面的法律意见书;
(7)提起上诉,拟定上诉状,参加应诉工作;
(8)在案件正式开庭前,向委托人提供案件诉讼策略报告以及类案检索报告及时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征求意见;
(9)代理案件执行工作;
(10)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法律事务。
2.4质量标准:满足行业及比选人要求;
2.5项目概述:
2024年10月,比选人与某国有企业签订《物资采购合同》。该项目累计结算2142.546吨,结算金额905.86万元,比选人已全额开具对应发票,某国有企业累计回款430万元。为解决逾期付款问题,双方约定某国有企业于2026年2月底前分期付清剩余货款475.86万元。某国有企业受资金紧张影响,仅在2025年11月支付40万元,后续未再付款。经比选人多次沟通催告、正式发函催收,某国有企业仍不履行付款义务。截至目前,该项目应收账款余额475.86万元,其中已逾期金额472.15万元。
该项目管辖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司法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合法存续且年度年检合格。
3.2参选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经营(活动)异常、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3.3参选人没有处于参选禁入期内,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律所及团队成员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3.4参选人须具有与本比选项目相应的法律服务能力,参选人需指派至少三名专职律师承办本案(项目负责人仅需1名),其中项目负责人的律师执业年限在5(含)以上,主办律师/协办律师的律师执业年限在3年(含)以上。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上午10:00前。
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比选公告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udaowl.com/xxgk/gggs/index.shtml)发布。参选人通过指定网站自行下载。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栋A座11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六、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5日内,将比选结果在四川蜀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udaowl.com/xxgk/gggs/index.shtml)上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蜀物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2栋A座11楼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8883114065
八、相关文件
附件:四川蜀物兴川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关于与某国有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法律服务项目比选文件.docx
2026年5月22日